两部门:商业银行应对重组资产设置重组观察期

avator
2023-02-11 21:12:22 股吧网页版

中证网讯(记者 吴杨)银保监会网站2月11日消息显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商业银行应对重组资产设置重组观察期。观察期自合同调整后约定的第一次还款日开始计算,应至少包含连续两个还款期,并不得低于1年。观察期结束时,债务人已经解决财务困难并在观察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还款的,相关资产可不再被认定为重组资产。

债务人在观察期结束时未解决财务困难的,应重新计算观察期。债务人在观察期内没有及时足额还款的,应从未履约时点开始,重新计算观察期。


分享至

  • 微信
  • 朋友圈
  • 微博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