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23-02-03
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
审核函〔2023〕020021 号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你公司已进入中国证监会注册环节。现将中国证监会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转发你公司,请予以落实,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回复,回复内容需先以临时公告方式披露。若回复涉及修改募集说明书,请以楷体加粗标明。若反馈意见涉及信息披露豁免事项,请在一个工作日内提出。本所收到回复和更新的申请文件后,一并报送中国证监会。
发行人、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的回复是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发行人、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保证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
附件:证监会注册环节反馈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3 年 2 月 3 日
附件:证监会注册环节反馈意见
关于对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注册阶段问询问题的告知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近期,我部审核了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再融资申请文件。现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等相关规定,将需要问询的问题发给你们,建议及时发出,要求公司规范落实。
附件: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监管部
2023 年 1 月 30 日
附件: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问题 1、本次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文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投向“城市大脑”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实施项目、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医院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请申请人:(1)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核心技术、主要产品、运营模式、盈利模式、主要客户、收入来源;(2)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已取得项目实施全部资质许可,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3)本次募投项目用房用地是否落实,是否新增房产土地,是否符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
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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