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106:金宏气体: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avator
2022-07-10 15:32:51 股吧网页版
公告日期: 2022-07-11 金宏气体 (688106.sh)

公告日期:2022-07-11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2-047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黄皖明先生持有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或“公司”)股份 7,410,1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
上述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上市流通。
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黄皖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7,410,10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7,410,106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1.53%,计划期间总体减持不超过 7,410,106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5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 4,856,53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1.00%,计划期间总体减持不超过 7,410,106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1.53%。

减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期收到股东黄皖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黄皖明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黄皖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410,106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5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合计不超过 7,410,106 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53%。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价格:减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5、减持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1.53%,计划期间总体减持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1.5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00%,计划期间总体减持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1.53%。

6、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股东黄皖明关于股票锁定期的承诺

本人作为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股东,现作出如下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黄皖明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股份的持
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拟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黄皖明(以下简称“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 2,250.00 万股,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额的 6.19%,就本人所持有的该部分股票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本人声明并承诺如下:


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

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个人资金需求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发表于:金宏气体吧

分享至

  • 微信
  • 朋友圈
  • 微博
郑重声明: 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