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美星: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avator
2022-07-06 17:07:15 股吧网页版
公告日期: 2022-07-06 新美星 (300509.sz)

公告日期:2022-07-06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2-024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9 日
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6,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7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7 月 1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7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2-024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63 何德平

2 01*****273 何云涛

3 08*****190 建水县德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7 月 5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7 月 12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
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新泾东路)

咨询联系人:张钦杰

咨询电话:0512-58693918

传真电话:0512-5869390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具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发表于:新美星吧

分享至

  • 微信
  • 朋友圈
  • 微博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