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236: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8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2-043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158,485,277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5 日(星期二)。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5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红塔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03 号)核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塔证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64,000,000 股,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7 月 5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269,405,396股增至 3,633,405,396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和集团”)、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双维”)、云南华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华叶”)、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烟草”)及昆明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万兴”)共 5 名股东持有的合计 2,158,485,277 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股东持股期限的相关规定以及上述股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
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将于 2022 年 7 月 5 日上市流通。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将全部解禁。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9 年 7 月 5 日,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269,405,396 股增至 3,633,405,396 股。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完成配股公开
发行证券并披露《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2021-048),配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633,405,396 股增加至 4,716,787,742 股。前述配股股票
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上市交易。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做出的有关承诺具体如下:
公司股东合和集团、中国双维、云南华叶、浙江烟草及昆明万兴承诺:
1、自红塔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红塔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红塔证券股份,也不由红塔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对于红塔证券提交申请 IPO 上市监管意见书前三年内,本公司通过吸收合并与划转方式取得的红塔证券股份,本公司承诺自持股日起 60 个月内或自红塔证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以孰长原则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也不由红塔证券回购该等股份。持股日按照股权变更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或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日确认。
3、红塔证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红塔证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本公司持有的红塔证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对于红塔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公司持有的红塔证券股票,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本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前提下进行股份减持:
(1)减持前提:不存在违反本公司在红塔证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况;
(2)减持价格:不低于红塔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红塔证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3)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减持;
(4)减持数量: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红塔证券股份总数的 1%;
(5)公告:在实施减持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过红塔证券予以公告。
若减持时监管部门出台更为严格的减持规定,则本公司应按届时监管部门要求执行。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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