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239:航宇科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8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6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3,500,000 股,限售期为 12 月。
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67,759,237 股。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5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贵州航宇
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1803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5,0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后总
股本为 14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1,534,504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8,465,496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
票数量 1,284,504 股,已于 2022 年 1 月 5 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涉及限售股股东 79 名,对应限售股数量 71,259,237 股,占
公司现有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50.8995%,其中,战略配售股股东 1 名,对应限售
股数量为 3,500,000 股,其他限售股股东 78 名,对应限售股数量为 67,759,237
股,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2 年 7 月 5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签署的承诺
1、公司 5%以上股东璨云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司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2、公司上市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在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若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分、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如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将不减持公司股份。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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