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98: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5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 2022-073 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3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6,651,93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实际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9,999,977.9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0,230,727.8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9,769,250.11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6月7日全部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6月10日出具大信验字[2022] 2-0005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公司董事会授权,2022 年 6月 24 日,公司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伍家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
简称“专户”)的开立,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金额(元)
安琪酵母股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9550880026488800315 50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司宜昌分行营业部
安琪酵母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17900006010969 50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司宜昌分行营业部
安琪酵母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2250133150100001175 402,676,438.04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宜昌伍家支行
三、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伍家支行(统称为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酵母绿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产 5,000 吨新型酶制剂绿色制造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柴奇志、李爽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
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丙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