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867:新化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1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55,296,376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27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58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29 元/股。公司股票已于 2019 年6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 55,296,376 股,共涉及 16 名股东,锁定期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
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星期一)锁定期届满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14,00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
件股份为 10,500 万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为 3,500 万股。公司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及限售股变动情况如下:
(1)2020 年 6 月 29 日,49,703,624 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限售股变更
为 55,296,376 股;
(2)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完成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90 万股,总股本增至 14,090 万股,限售股
变更为 56,196,376 股;
(3)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因股票期权行权,总股本增至 14,167.42
万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16 名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1、发行人持股比例 5%以上的法人股东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企业所持有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企业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2、持有公司股份的 7 名股东胡健、包江峰、王卫明、赵建标、洪益琴、胡建宏、徐利红分别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 36 个月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所持有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持有公司股份的 2 名股东徐卫荣、方军伟分别以监事身份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 36 个月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公司其他 6 名股东宋凌、吴永根、金志好、郑笔文、程丽仙、叶卫珍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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